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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大脑杀死了几个灵感。

昨晚我想到一个选题,大脑滴溜溜地转,构思完毕安然入睡,觉得明天有选题写了。中午吃完饭,我才想起那个选题,但当时什么记录都没留下,我就在楼下走二十分钟,绞尽脑汁,最后承认选题飞走,与我无关。

等到上班时,又有灵感,一下班上地铁,大脑空空,印象全无。

我想到前段时间有个选题很火,大意是「一定要大量、频繁地记录,记录真的能改命」。这句话听起来就让人想在本子写东西,也不管是什么,也不在乎有没有用,写就完事了。当时我想写这个话题,但最后搜索发现有几十篇文章都在写,那我就没必要赶这个热度了。

有一种说法,灵感是宇宙给你的信号。以前我觉得脑袋上扣着一个电饭锅,天天都有信号,写东西非常顺;现在那口锅没了,我只能硬着头皮写,最后竟也写了这么久。奇怪的是,仅公众号数据上来看,今年的文章比去年的高很多倍。

灵感有没有用还不好说,最起码现在我已经不太依赖它。但保持记录不是坏事,偶尔醒来有一场梦,再过半小时就会忘光,那么枕边有支笔和个本子,趁机写下只言片语,这还是有意义的。毕竟,梦算是潜意识的礼物,无论好坏。

但我其实没法给灵感做个界定,它来去自如。有时读一本书,某个知识点跟旧知识产生联结,读到的文章、听到的话,又产生新的想法,抑或躺在床上,脑海翻涌,灵感就踩着点来了。

写作究竟需不需要灵感?大部分时候是不需要的,脑海有个念头,你写完第一句话,就会不可控制地写下去,从生活小事,哪怕是「灵感没了」这件事,也能写到现在。文思泉涌固然好,但不泉涌,你也能拧开水龙头继续写。

写得烂不要紧,先写下来。尼尔·盖曼认为,写作先写出 30 万字来,但它们都是垃圾,目的是给后 20 万字准备的;威廉·津瑟在《写作法宝》里说,很多文章的开头都能删掉,甚至砍掉许多初稿的一半,也不会损失任何信息。

可能灵感也不重要,它是为了引出真的东西。信马由缰地写,最后让你觉得妙的不是第一句,可能是中间,也可能是最后一句。你需要把脑子清空,才会有新的见解涌出来。

写作即思考。

灵感即废稿。

你需要做的,是让一栋建筑从废墟上建立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