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我从储物柜的角落翻出 Kindle,发现居然还有 30% 左右的电。
我已经有近两个月没有碰 Kindle。原因是自从我有打印机后,能够打印待读文章,我就没再用 Kindle 读网络文章;至于看书,我小屋里散落着三十本纸质书,一时兴起买的,图书馆的,朋友送的,我能读完的寥寥无几。
Kindle 更是被我冷落。
因为我想不出用 Kindle 的理由。
论阅读体验,纸质版更好。自己的书我可以用荧光笔划段落;图书馆的则能写在便签上,有空可以把笔记转移到电脑上。
若论便携,纸质版也堪胜任。A4 纸打印出来的文章,对折后是 A5 小册子大小,卷起来能塞到裤兜里,Kindle 反而不行;实在不行,手机更加便携,我还有微信读书会员呢。
而昨天突然掏出来,是因我想读一本身边没有的书籍。电子版固然有,但得对着 MacBook 或显示器读,时间稍长眼睛干涩,最后想到我还有 Kindle 这个玩意。
拿上手后我庆幸没设置密码,否则铁定想不起来。于是数据线连上电脑,边充电边拷贝电子书,把近期感兴趣的书也导进去。读不读没关系,我得有,万一突然想读呢。
到今天,我带着它出门。靠着通勤和午休时间,我读完王小波的《三十而立》后,掩卷(即关掉屏幕)沉思,暗想王小波怎么能把小说写得这么有意思,既能把故事讲得有趣,又能把思辨融入其中,最后读起来趣味横生。
于是,我想到手上这台 Kindle Oasis 的定位:作为纸质书的延伸。目前没有纸质版、但想读的书,可以先放进 Kindle,读个大概在决定要不要借或买;还有部分只想读某些部分,没必要去买纸质书,就在 Kindle 读读;还有的连纸质书也没有,就只能靠 Kindle 了。
你估计想问,怎么不用手机微信读书呢?无他,手机屏幕小,娱乐应用还不少,我读几分钟注意力就会扑到其他应用上,回过神来才想起来自己要看书的。
既然如此,我就没必要在这个螺丝壳里做道场了,时不时还要跟自己作周旋。
那就承认并放弃。
我的 Kindle 早已越狱,可以自设壁纸。如有闲心,制作几张知识点,放在桌面还能卷一下;但我没有这么做,反而在某次锁屏时,看到一张几个月前做的壁纸,哑然失笑,全然忘了当初为什么要这么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