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该怎么去介绍这么一本书?
《布鲁克林的荒唐事》的故事很简单,一个患了癌症的老男人内森,前半生各种不如意,现在决心找一个小城市离群索居,最好没有一个人认识自己,然后度过这一辈子。
内森来到的地方是布鲁克林,可没想到接二连三的事,反倒让他的日子变得精彩起来。布鲁克林也有一群失意者,有人曾为天子骄子,后来干了出租车的活,如今帮人写东西为生,还有人过去富甲一方,此刻改了名字低调生活。直到一个人的出现,整个故事线都有了变动。
作者保罗·奥斯特的厉害之处在于,他营造的布鲁克林非常细致,整个城市好像蒙了一层雾,安静,沉默,灰扑扑的,大家聊琐碎日常、昔日故事、文学艺术、赚钱大业……每个角色的故事都如此鲜活丰富,但他们的关系如同布鲁克林一样冰冷。
但只是老男人回小城镇养伤的故事很难吸引人读下去,保罗·奥斯特设计了非常精巧的悬念,吸引着人一直往下读,剧情也从悲凉到峰回路转,再到春暖花开,大部分角色都有交代。故事并不只是主角的故事,还有主角的一群亲朋好友,读的过程中,我好像在看一部电影。
我想到了《杀手没有假期》,故事发生在一个布鲁日的小城市,也是冰冷的灰色调,它的音乐专辑《In Bruges》悲伤、寂寥、回味悠长,对这部小说也非常贴切。
但这部小说有所不同的是,故事越往后就越温暖。内森开始和过去的人重逢,从孤身一人到亲朋环绕,布鲁克林这座避难所也开始变成暖色调,生活有了意义,一切都是新生。
开头是悲凉的,最后是光明的,我觉得就挺好。
除了这些结构上的好,小说的行文也很有趣,读起来不显枯燥,把人性那点幽幽暗暗写得入木三分,让人会心一笑。
介绍就到这里,我发现很难描述它的好,因为故事太过细节,讲得太多有剧透之嫌,影响阅读体验,只能从其他角度来写。
如果你最近找不到小说看,倒也可以读读这本书。
最后的最后,我查资料才发现,保罗·奥斯特和主角内森一样患有肺癌,去年 4 月在布鲁克林去世。